招聘58人10个岗位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吉安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58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吉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13日至2008年1月12日期间出生);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1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吉安人事人才网”,选择“吉安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报名,报名链接http://jarencai.ikaowu.com/exam/1780,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并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本人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及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扫描二维码报名)
4.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12:00。报名考试费标准:5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6.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2026年1月21日18:00至1月2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报名成功但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建议考生于1月23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准考证信息,并下载准考证PDF电子文件。如遇准考证信息显示不全或错漏的,请联系技术咨询电话。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于2026年1月24日9:00-11:00在吉安市吉州区进行,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政治理论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基础知识。其中,技术岗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重点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该岗位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公布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比例确定入闱体能测评人员(招聘计划4人以下的岗位按1:5的比例;5人以上的按1:4的比例),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比例不足时,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均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三)体能测评
1.入闱体能测评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2)执行,具体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勤务辅警体能测评须三项全部合格,文职辅警两项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体能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四)现场资格审查
1.在体能测评结束后,对合格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与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面试
1.时间: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吉安人事人才网”网页端、“吉安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持有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5.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1.入闱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文职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报考勤务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在面试达到合格线人员中,按照岗位缺额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吉安人事人才网”网页端、“吉安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6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将通过“吉安人事人才网”网页端、“吉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注意关注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1.技术咨询电话:18579369494、19379613718;
2.政策咨询电话:0796-8216446。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岗位空缺补录。本次招聘成绩保留12个月(自综合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如招聘单位因辅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辞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相应岗位空缺人数和综合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一次。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补录人员需经体检、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聘任手续。
(六)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七)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六、本公告由吉安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