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0个岗位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计划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及紧缺人才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一)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37年,是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区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266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266名,空编0名。其中研究生学历19人,本科学历223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22人,副高级职称62人,中级职称115人,初级职称47人。作为红塔区医疗联合体总院、“大玉医”医疗集团成员,医院有儿科、护理、眼科、消化专业四个省级重点专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内科、肾内科等七个专业为市级重点专科,所有病区均通过优质护理病房验收。医院即将迁至新院区红塔区玉带街道高铁新城片区中心路西南侧,规划用地面积87.55亩,总建筑面积逾12.81万平方米,建设门诊医技楼、住院楼、感染楼及相关附属用房,设置床位860张。
(二)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5年6月,是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区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80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80名,空编0名。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58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20人,副高级职称23人,中级职称21人,初级职称8人。是国家一级甲等综合医院,2019年达到“云南省基层医疗机构甲级标准”,玉溪市首家“云南省社区医院”,玉溪市中医联盟理事单位。
(三)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12年6月批准组建,是红塔区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区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20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20名,空编0名。其中本科学历14人;具有副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11人。辖区26.67平方千米、总人口9.7万,现有61名职工,开设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妇科门诊、专家门诊、家庭医生工作室等业务科室,开放床位28张。获市、区、乡三级医疗机构技术支持,曾获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等多项荣誉。
(四)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始建于1956年的红塔区州城卫生院,是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区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30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29名,空编1名。其中本科学历21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4人,副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12人,初级职称5人。2025年11月18日中心顺利通过国家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评审,历经多年发展与资源整合,已形成“一中心两院区”的优质服务格局。
(五)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是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区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91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90名,空编1名。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69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4人,副高级职称34人,中级职称31人,初级职称22人。医院设有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部、儿童保健部三大部、20余个科室。医院不断探索学科发展新途径,提出了单位有重点,科室有特色的学科发展目标,形成了完整的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2026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成绩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共招聘10名,其中外科医师岗位1名;中医医师岗位1名;放射影像医师岗位3名;口腔医师岗位2名;内科医师岗位2名;护理岗位1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玉溪市红塔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及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具有为医学献身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硕士或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2026年1月1日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2026年1月1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后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12:00
(2)报名流程:请考生下载填写《玉溪市红塔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及紧缺人才岗位表》后,连同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6年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在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提供,需盖有规培医院公章)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按上述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并以“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命名发送电子邮件(以1个文件压缩包的形式,不要单独发送,以免造成遗漏)到邮箱htqwjjrs@163.com。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参加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2.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确认地点:红塔区卫生健康局一楼会议室(红塔区万商汇17幢)。
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现场确认时提交如下应聘材料:
(1)玉溪市红塔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及紧缺人才报名表;
(2)身份证;
(3)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6年毕业生提供,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
(4)成绩表(2026年毕业生提供,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
(5)毕业证和学位证(非2026年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
(6)岗位需要的在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提供,需盖有规培医院公章)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确认时查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收原件)。
六、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月25日-26日
2.地点:红塔区。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综合考核
1.笔试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超过20人的,先进行笔试;未超过20人的,所有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综合面试程序。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笔试类别所有参加考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的60%,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1:5的比例确定综合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后续环节。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综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本次招聘属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设定最低综合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如出现同一岗位因综合面试成绩并列导致签订就业协议人数超出招聘人数的,对末位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加试内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七、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初步确定拟聘人员。若某一岗位招聘数额出现空缺时,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其他岗位未进入签约程序且符合空岗条件的人员中调剂到空缺岗位招聘。
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约定在红塔区卫健系统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相关事宜在协议和聘用合同中具体规定。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资格复审
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由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作补充要求。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假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故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违约处理。
公示后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引才支持,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一)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红塔区事业人员编制管理、享受事业人员薪酬待遇及福利保障。
(二)一次性生活补助
符合《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卫生行业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人才类别的,在签署聘用协议后,经申报并评审认定后按人才层次择优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具体发放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发放,服务时长未达到协议年限离职的需一次性全额退回生活补贴。业绩突出或带成果到红塔区工作的,可以享受“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十三、招聘纪律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面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者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名称表述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二)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四)此本公告由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五、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岗位:2030554、13529768076(李老师)、18724862030(邱老师)、18908779068(郑老师);
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岗位:13887739042(韩老师);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0877-2026654、13013377909(王老师)、18287702401(吴老师);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二)招聘监督电话:
0877-6121819(红塔区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