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3个岗位
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需求,为公平公正选拔适岗人才,南京江北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njna.nanjing.gov.cn)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工作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他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https://njrsks.net/)。网上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间: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9:00至1月18日16:00,节假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核的主体,将根据具体招聘条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1月14日9:00至1月18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1月19日09:00-12: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1月20日0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1月22日10∶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8.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笔试不区分招聘岗位类别,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6年1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于南京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笔试合格线为5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所报岗位相应要求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应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记录,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的,按实际复审通过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
3.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具体形式和所占面试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岗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本人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正式聘用后不再递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招聘单位可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监督
(一)报名咨询
1.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25-58285612,025-58285603
2.考务咨询: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5-83151200
(二)招聘监督
南京江北新区民生保障局党建工作办(纪检监察办):025-58886375
南京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025-5888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