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是隶属于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及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详细信息可登录学校官网http://www.hljnkzy.edu.cn查阅。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1名,详见《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2日至2008年1月11日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等;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8:00至1月15日16:30前。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材料以附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70060721@qq.com。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需同时上传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从业资格证、工作证明、其它学术类的相关材料及相关资历证明的扫描件打包发到报名邮箱中,报名邮件名称为“姓名+所学专业”,附件材料进行命名。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邮件,否则后果自负,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2)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4)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在填写报名表时,表中没有的项目填“无”,不得有空项。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2026年1月13日至1月16日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审查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的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的方式另行通知。笔试为闭卷,重点考测考生与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
2.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
(1)现场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表(贴近期免冠照片)一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能反映本人研究方向和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满足报考岗位所规定其他条件的佐证材料,如能够证明工作资历的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
④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后,对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规定取消岗位计划。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或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有关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档案审查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学校工作,执行同工同酬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88122636
报名邮箱:700607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