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3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担负消防救援执勤战备工作,现将有关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灭火救援员6人、通信员3人、消防车驾驶员4人。
(二)工作地点:金华市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所辖各消防救援站和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
(三)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
(四)合同签订:与所在单位签订,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热爱消防救援工作,有奉献精神,品行良好;
4.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通信员岗位,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1年1月22日至2008年1月22日。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2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1976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西部地区招录的可以降低至初中以上);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灭火救援员岗位: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自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需持有地方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1年,且驾驶技术合格;
3.通讯员岗位: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常用办公软件,根据要求制作图表、预案等相关工作,具备无人机飞手证书(AOPA、ASFC、UTC)的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
2.报名方式: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应聘者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报名表一份;
2.本人及近亲属户口簿复印件(含父母、未婚兄弟姐妹、配偶子女)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高中或同等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5.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政审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8.消防车驾驶员需提供驾驶证,其他岗位提供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
1.面试:从形象气质、入队动机、工作经历、是否还有劳动关系未解除等方面进行当面了解掌握;
2.体能测试:参照《招录城市政府专职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
3.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到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格检查标准2022版》执行。
(四)政治考核
审查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录用签订
办理录用手续,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所在支队统一组织入职训练,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四、相关待遇
(一)工作期间食宿由单位按照标准统一提供,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二)薪资待遇(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灭火救援员、通信员,约5500元-6500元/月;消防车驾驶员,约6000元-7500元/月(薪酬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调整等逐年增加);
(三)队员休息、休假实行值班轮休与年休假相结合的制度。因工作原因无法完成休假的,未休天数给予对应天数经济补偿;
(四)出警补助参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五)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
(六)退伍军人兵龄、原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年限经支队相关部门审核后计入工龄。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岗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报名时应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2)。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