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剑阁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结构,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效促进剑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剑阁县县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四川省大剑门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剑阁县剑州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剑门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规守纪,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4.热爱企业工作,富有团队合作精神,诚实守信,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专业技能和身体素质;
5.具有较强治企能力,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
6.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须符合辞去公职(辞职)的相关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与岗位相关的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证件取得时间、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解除合同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7.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8.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9.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10.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7日18:00截止(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应聘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为一个ZIP格式的压缩文件(文件名为:姓名+应聘企业及岗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1639287550@qq.com,材料包括:
(1)剑阁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等级证书;
(3)现任、曾任职务的任职(聘用)文件或证明文件和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在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岗位期间最近2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流水);
(4)本人近期两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蓝底,电子版);
(5)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或上级组织部门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由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按照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各岗位招聘名额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将发放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后续环节。若同一岗位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达到面试合格线,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均未达到面试合格线,则该岗位取消本次招聘。
(四)体检
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j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或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相关规定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开展实地考察和背景调查,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从业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查阅个人档案。不具备实地考察条件的,进行背景调查,核实考察对象过往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业绩表现等关键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六)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或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且问题属实取消招聘资格的,由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综合面试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程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剑阁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剑阁县纪委监委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八)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和公示情况,经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党委审议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结合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经研究不适宜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不予聘用。
本次通过市场化招聘的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采取契约化管理,依法依规履行聘任手续,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签订聘期目标责任书,试用期时间计入聘期,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任,不合格的不再聘任。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不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不提供任何教材,请应聘者注意识别,谨防受骗。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剑阁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839-6600994
(三)本《公告》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39-6600982
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839-6628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