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学院教学力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学质量与学科发展水平,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东师校发字[2021]28号)文件精神,结合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科建设和教学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春季学期兼职授课教师。
一、岗位职责
(一)根据教学计划与教学要求,承担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积极参与课程建设,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二)指导学生专业技能训练、艺术实践活动及学科竞赛等,助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三)协助学院开展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等相关工作,发挥专业优势推动学科发展。
二、专业(方向)设置
本次招聘专业(方向)包括西洋打击乐、大管、圆号、大号、中提琴、小提琴、扬琴、琵琶、中阮、双簧管、二胡、低音提琴、唢呐、民族打击乐、竹笛、吉他、双排键、架子鼓、声乐、声乐艺术指导、钢琴、舞蹈。
三、岗位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胜任高等学校教师的基本素质,自觉遵守我校师德规范和教学工作规范,身心健康。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我校退休教师。
2.院校层次或学科排名不低于我校,或个人学术水平获得业界认可的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职或退休教师及科研人员,并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3.大型企事业单位实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4.基础教育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并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5.博士后研究人员,并接受过系统的教学培训。特殊学科或师资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至博士。
(三)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先进的教学理念,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满足拟承担教学任务的各项要求。
(四)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薪资待遇
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需将拟聘兼职教师个人信息表(附件1)、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指导学生获奖、个人或指导学生专业技能展示材料(可包括音视频、图文材料)等业绩证明材料,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兼职教师应聘+专业+姓名”。招聘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17:00。
(二)审核:学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教学水平、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后,签订聘用协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36270
招聘邮箱:yywdxy@nenu.edu.cn
联系地址: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音乐与舞蹈学院办公室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