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11个岗位
营口理工学院是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坚持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应用型大学,构建以工学为主,兼有管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及相关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工作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发展需要,现面向国(境)内外高校招聘专任教师。
一、招聘计划
本次校园招聘计划招聘专任教师18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二、招聘对象
1.“双一流”院校及“双一流”学科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且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
2.国(境)外高校世界排名前50(排名情况以取得学位年度“THE大学排名”“QS大学排名”“U.S.News大学排名”或“ARWU”大学排名公布数据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2025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年龄应为30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历和其他条件。
各招聘岗位所要求资格的条件详见《营口理工学院2025年校园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招聘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日17:00止,应聘人员需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报名表》(邮件命名格式: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发送至邮箱yklgrsc@yku.edu.cn。
(二)资格初审
应聘考生上交相关材料后,扫码进入招聘工作微信群。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以及面试等相关信息将在工作微信群内发布。
(三)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发布为准
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人员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注册备案表及在线验证报告,硕士阶段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在读证明和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需提前填写并打印《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带齐相关证件。营口理工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主要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学校出具的证明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考核
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发布为准
1.考核内容
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和答辩各50分。
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在教学内容掌握、重点难点分析、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师素养等方面的能力。提前指定试讲内容(试讲内容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发布),要求运用板书教学。试讲的前两分钟由应聘人员对个人情况及对岗位的认识进行自述(不得透露个人姓名、院校信息等,如违反按试讲不合格处理)。
答辩: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师德修养、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职业技能、科研能力等。
2.考核评分方法
满分为100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聘人员的实际得分,实际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核成绩并列,同一岗位根据试讲成绩排序)。
(五)确定签约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违约事宜。签约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
(六)资格复审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毕业后,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档案进行复审。若考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不能录用。名额出现空缺时,可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体检
已签约的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需参加由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为聘用对象。签约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签约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理工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入职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营口理工学院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规定完成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报名咨询电话:0417-3588559(营口理工学院人事处)
报名邮箱:yklgrsc@y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