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4人12个岗位
广西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区域,是中国面向东盟的国际门户港,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也是世纪工程—平陆运河的出海口,素有“岭南古郡、英雄故里、坭兴陶都、海豚家园、滨海运城”的美誉,拥有较为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目前全市三级医院9家,其中三甲医院7家。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质量发展所需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加快建设北部湾沿海医疗中心,决定开展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钦聚英才”公开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钦州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本次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34名,其中: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1名、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3名、钦州市中医医院2名、钦州市妇幼保健院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5)。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本公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当日;
(七)本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须在参加面谈前取得(2026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在办理考察、体检环节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如报名时无法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可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并于考察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九)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
1.钦州市〔含县(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
6.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等违反相关纪律行为尚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9.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钦州人才网(https://qz.gxrc.com)发布。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人才采取直接面谈考核的方式,按程序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名,在钦州人才网下载填写《钦州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钦聚英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附有关证明材料,将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按“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并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
(1)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钦州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钦聚英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须有学校公章);
④如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⑤其他需要的佐证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②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5)内的,如其所学专业设置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或其所攻读学位类型(研究方向)与岗位专业需求一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如需进一步举证的,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并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1份(附件3)。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设置核心课程目录(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须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附件4),并在考察阶段完成举证,由资格审查单位审核,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④本次招聘报名、考核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组对照本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谈。应聘人员前来应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参加面谈。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组织考核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直接考核主要通过面谈方式进行,面谈时间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面谈结束后,根据“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原则,结合岗位需求,由面谈考官组根据面谈情况并参考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岗位经历、与岗位匹配度等综合情况排序,按相关规定组织合议确定意向人选。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通过考核的考生,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察、体检及公示
1.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重要信息存疑或存在档案造假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人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按程序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人选,按程序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入编
经过考察、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五、享受待遇
具有事业编制保障,除可以享受引进单位薪酬待遇外,符合条件的还可根据引进人才类别享受生活补助、租房补助、人才公寓、“钦聚英才”服务卡等人才政策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77—2861272、wjwrsk@qinzhou.gov.cn)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0777—2810622、rsk622@163.com)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77—2873364、qeyrlzyb@163.com)
钦州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0777—3788270、qzszyyrsk@qinzhou.gov.cn)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77—2398305、rsk2398305@163.com)
监督电话:0777—28618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