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
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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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8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8 -2026/1/13 18:00

为持续加强安多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配备、提升工作质效,根据《西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辅助国家性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执勤备战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非消防救援队伍正式编制和国家事业编制。



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地点


根据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需求,拟招聘8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消防车驾驶员需达到持有B照及以上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的要求,工作地点为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及雁石坪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工作性质


第一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政治立场坚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无不良社会记录,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承受高海拔地区工作强度和严寒气候挑战;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年龄、户籍等具体要求;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具体资格要求


(一)年龄条件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为招录当年的1月1日)


(二)文化程度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户籍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低于162厘米,以适应岗位工作为宜;


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


体能:具备适应高海拔地区训练和执勤的体能基础,无影响正常履职的肢体残疾、先天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


其他: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同时符合高海拔地区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五)心理素质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承受应急救援工作的高压环境,无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等心理疾病相关病史,经心理测试合格。


第三条优先招录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招录中予以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职、开除)、退役军人,尤其是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者;


(二)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三)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机动车A1/A2驾驶证等与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四)具有车辆维修、通信工程、无人机驾驶、潜水、舟艇驾驶、绳索救援等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国家体育运动类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或在市级及以上体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


第四条不得招录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未通过体格检查的(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四)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五)被吊销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证书的;


(六)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七)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八)从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九)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工作的。



招录程序


第五条公告发布


通过安多县“网信安多”“安多融媒”“西藏那曲安多县人社局”等相关公众号发布招录公告,明确招录岗位、名额、条件、程序、待遇及报名方式等信息,公告期为2026年1月8日起至1月13日18:00止。


第六条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8日起至1月13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那曲市安多县安狮西路48号消防救援大队一楼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材料


1.《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如实填写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2.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照片尺寸为295×413像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5.符合优先招录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退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7.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提供相应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年以上驾驶经历证明;


8.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资格审查


(一)初审:招录单位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核年龄、学历、户籍、岗位匹配度等基本条件,初审结果通过短信、电话或公告形式告知报考人员;


(二)复核: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后续考核时,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招录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体能测试权重占40%、笔试占30%、面试占30%,各项测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任一环节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笔试


笔试内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重点测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应急救援常识、时事政治等;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二)体能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男性)测试项目:100米跑、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


测试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体能测试标准执行;


测试要求:报考人员需凭身份证参加测试,严格遵守测试纪律,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能测试的,需提前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缺考视为不合格。


(三)体格检查


1.体检组织: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到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及高海拔地区从业人员健康要求执行;


2.体检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如实告知病史,不得隐瞒病情;


3.结果反馈: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结果,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如血压、血糖等),通常不予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重新进行体格检查。


(四)面试


面试组织:由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安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评组,人数不少于5人;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养、职业认同感、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岗位适配度等,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报考人员签字确认。


第九条总成绩计算与公示


(一)总成绩=笔试成绩×对应权重+体能测试成绩×对应权重+面试成绩×对应权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治考核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按体能测试成绩排序;


(三)总成绩人员名单在“网信安多”“安多融媒”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异议举报,举报线索经查实的,取消相关人员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第十条政治考核


(一)考核内容: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核实是否存在不得招录的情形;


(二)考核方式:报考人员填写《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并提供村(居)委会或原单位(学校)考核意见、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政治考核意见;


(三)考核结果:政治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格检查环节,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第十一条公示与录用


(一)拟录用人员确定: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网信安多”“安多融媒”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异议处理:公示期间查实有不符合招录条件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办理录用手续;


(三)录用通知: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到招录单位领取录用通知书,逾期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岗前培训:入职培训教育分为基地化集训和岗前适应训练,培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90天。基地化集训由支队级消防救援机构统一下发培训教育方案,明确训练内容、训练计划和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岗前适应训练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入职培训教育不合格、思想不稳定,或者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教育合格且取得消防员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用人单位依法与招录对象订立劳动合同后,方可正式录用上岗;


(五)试用期考核:培训教育合格且取得消防员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监督咨询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聘不设定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测试辅导班和培训班。此次招录,我单位未与任何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推荐,招录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19053362002


举报投诉电话:19989378555


咨询、投诉时间:工作日期间10时至13时,15时30分至18时30分。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