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15个岗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重要指示要求,2026年度我市继续采取组织推荐、统一招考、择优录用的办法,实施面向优秀本土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推荐
区市党委组织部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现状,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一)推荐人选范围
任现职且任职3年以上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当地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优秀社区工作者,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区市党委组织部审核,可参加所在区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优秀社区工作者相应职位的公务员招考。其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1月。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推荐人选范围。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为1981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年龄为1986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
5.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