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0人22个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公安局将组织实施阿坝州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招录范围
“阿坝州常住户口”是指:截至2025年10月30日,在阿坝州落户三周年以上,州外户籍考生在阿坝州大中专及以上院校的集体户口不视为阿坝州户籍。
“阿坝州生源地”是指: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升学将户籍迁入本人就读高等院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阿坝州。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30日至2007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0日至2007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0月30日至2007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其中排爆职位可放宽到30周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