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73人488个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组通字〔2015〕46号)等相关要求,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将组织实施2026年度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25年10月30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0日至2007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30日至2007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0日至2007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1981年10月30日至2007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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