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根据泰兴市物业融合法庭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融合法庭调解员,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0名专职物业纠纷调解员,具体为: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具体工作内容 |
物业融合法庭调解员 |
从事物业纠纷调解工作 |
1.物业纠纷案件的调解; 2.当事人无争议事实记载; 3.调解不成的案件争议焦点整理; 4.调解协议及卷宗制作; 5.调解档案的整理; 6.在业务系统中录入调解信息; 7.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能够热情服务群众,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知识,能够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五)泰兴市户籍;
(六)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七)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八)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及司法拘留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3.受过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及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6.在各级考试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涉黑涉恶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聘用的其他情况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泰兴发布、泰兴网(http://www.taixing.cn)、“智慧泰兴”APP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打印并填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4.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5年及以上社保参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