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9人4个岗位
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结合丹寨县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
招聘工作在丹寨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员身份。
本次招聘共设置4个岗位,其中,巡逻防控辅助岗位,招聘人数10人(限男性);应急处突辅助岗位,招聘人数10人(限男性);治安防控辅助岗位,招聘人数10人(限男性);社区警务辅助岗位,招聘人数9人(男女不限)。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户籍地及学历要求
招聘对象限黔东南州内户籍,具有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
4.男性、女性年龄均在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6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92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赤足男性身高≧168cm、女性身高≧158cm;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