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6人
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出生时间一般在1992年5月至2004年4月期间,其中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5月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年龄可放宽至1987年5月以后出生,部分岗位的年龄要求见《2022年海安市公立医疗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4.报考对象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须知事项
1.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2.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或委托人)在参加本次招聘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等活动时,须按照南通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签署《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3.已在我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和改制后乡镇民营医院工作的人员,须出具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